公平和包容机构办公室
非歧视原则声明
罗彻斯特大学禁止也不会从事基于年龄的歧视和骚扰, color, 残疾, 家庭暴力受害者状况, 种族, 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 遗传信息, 婚姻状况, 家庭地位或个人的生殖健康决策, 军事/资深状态, 国家的起源, 种族(包括发型), 宗教/信仰(包括宗教服饰和胡须), 性, 性取向, 国籍, 或任何其他受法律保护的身份(任何人个人, “受保护阶层”). 基于受保护身份的歧视或骚扰(包括敌对的工作环境骚扰)是非法的, 不会被容忍, 被认为是行为不端,将受到纪律处分.
大学遵守所有联邦和州法律,禁止基于上述受保护类别的歧视, 包括1972年的教育修正案第九条, 在大学的教育计划和活动中禁止性别歧视(包括基于性别的性骚扰和暴力), 1973年《HG现金网》第504条, 哪项法律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有关第九条适用和基于性别的投诉的询问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大学第九条工作人员 titleix@罗彻斯特.edu 或联络 第九条协调员或副协调员). 凯瑟琳(“凯特”), 第九条协调员和负责民权合规的助理副总裁, 可致电 cnearpass@ur.罗彻斯特.edu 或致电(585)314-5723. 她的办公室位于河校区沃利斯大厅148号. 关于遵守第504条的问题,可以向大学的 残疾人服务和支持办公室,电邮 残疾@罗彻斯特.edu 或联络 残疾事务总监.
有关第九条和第504条适用的问题也可以直接向美国联邦政府提出.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s Office of Civil Rights (OCR) at its New York office at (646) 428-3800 or its national headquarters at (800) 421-3481; TTY: (800)-877-8339, or www.ed.gov / ocr /.